首页
首页 > 行业党建 > 工作文件

关于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工作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党支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省国税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近期,各税务师事务所党支部要对参加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活动总结工作。要结合事务所实际工作,1031日前以支部为单位召开总结会,对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搞好总结的过程也是认识再提高、措施再落实、工作再推进的过程。为此,一要抓住重点搞总结。要把教育实践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好、提炼好,让好经验、好做法发挥持久作用。二要把握特点搞总结。每个支部都有自己的实际情况,活动的每个环节、每项任务都有其特点,为此,要从具体工作中提出有特点的东西,为今后工作提供指南。三要盯住问题搞总结。要实事求是地对活动情况进行评价,认真查漏补缺,看一看还有哪些问题尚未解决,还有哪些方面可以做得更好。

二、积极推进问题整改。不能因为活动结束而对整改工作放松,要上紧发条,坚持重点改、全面改、持续改,不达目的不罢休。对已经整改的要持续进行巩固,对已经解决的问题要持续深入推进。列入计划的要严格兑现,一件一件抓好落实。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新问题还会不断出现,为此,对新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跟进,要将整改工作常态化。

三、建立完善制度机制。要把问题整改与制度机制建设有效地匹配起来,围绕提升工作效能、提高服务质量、强化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等内容,着力增强制度和机制建设,突出制度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并且,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为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提供保障。

                黑龙江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

                   2014年10月24


友情连接:

黑ICP备09099868号-1    公网安备 23010302000725    法律声明 |版权所有: 黑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站建设技术支持 : 黑龙江信息港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