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税收优惠申报代理业务规则》等四项业务规则意见的通知
黑税协发〔2017〕2号
为指导税务师事务所提供税收优惠审批(备案)事项的申报和资料准备业务,依据国家税收政策开展税收筹划业务,进一步拓展资本交易产生的特殊性税务处理业务,规范对高新技术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等审核业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文件精神,中税协组织制定了《税收优惠申报代理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税收筹划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资本市场涉税服务业务规则——特殊税务处理合规性审核(征求意见稿)》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证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请各税务师事务所对四项业务规则阅提意见,并于1月10日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黑龙江省税协邮箱,我们将根据意见汇总汇报给中税协。中税协将修改完善后,通过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发布实施。(省税协邮箱:hlj23ctaa@cctaa.cn)
黑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7年1月9日
附件:
3、资本市场涉税服务业务规则——特殊税务处理合规性审核(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