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页 > 通知公告 > 公告通知

关于举办“打虚打骗”涉税疑难问题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中税协秘发〔2018〕0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中税协定于11月25日—29日在深圳举办“打虚打骗”涉税疑难问题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2018年4月2日,全国税务稽查工作视频会议明确提出,今年我国各级税务稽查部门将持续开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发票专项行动,做到“保持打骗打虚高压不减、重拳治恶力度不减”。同时,推进国税地税联合稽查,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入实施“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为推进依法治税、规范税收经济秩序作出了积极贡献。4月11日和8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和中国人民银行四部门分别于就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在京举行了两次联合部署会议。据悉,2017年至今,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检查涉嫌骗税和虚开企业共12.49万户,涉及增值税税额1639亿元。在打虚打骗专项行动中,医药、废旧物资、外贸与石化四类行业成为重点检查领域,大案、要案频发。

在上述背景下,以及“金三”全面上线,大数据综合治税战略的不断推进,对企业税收遵从合规的要求也不断提高,亟需提升税务管理的规范性,同时也为涉税专业服务人员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业务新契机,华税作为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的“税务争议”专项培训基地,为了帮助律师、税务师以及相关企业财税管理人员有效应对和化解“虚开”、“骗取出口退税”的法律风险,增强预防和应对涉税法律风险专业能力,特按照中税协的统一安排,举办本次专题培训。

二、时间与地点

时间:11月25日报到,26日-28日全天上课,29日返程。

地点:深圳万悦格兰云天大酒店(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90号)。

三、参训人员

(一)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的税务师及从业人员;

(二)律师、注册会计师、企业财税总监、财税经理等其他人员。

四、培训内容与授课教师

(一)四部委打虚打骗专项行动总体布局、主要措施、行业重点解读—李林军;

(二)“打虚打骗”疑难税法实务问题解析:废旧物资行业—华税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

(三)“打虚打骗”疑难税法实务问题解析:医药行业—华税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

(四)“打虚打骗”疑难税法实务问题解析:外贸行业—华税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

(五)“打虚打骗”疑难税法实务问题解析:石化行业—华税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

(六)“打虚打骗”疑难税法实务问题解析:纳税评估应对—华税学院合伙人;

(七)“打虚打骗”疑难税法实务问题解析:税务稽查应对—华税学院合伙人。

五、报名方式

(一)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的(注册)税务师及从业人员报名:登录中税协网站(www.cctaa.cn)“协会服务”-- “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 “教育培训”报名;或直接登录网址www.ecctaa.com“教育培训”。

报名后经地方税协审核,收到确认短信,视为报名成功。

(二)其他人员报名:下载并填写《报名回执表》并发送至华税税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邮箱:lijian@hsg.net。报名后按照要求缴纳培训费,收到确认短信(或微信),视为报名成功。

六、收费标准

(一)培训费:

1、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的(注册)税务师免收培训费。

2、其他人员收取培训费:3600元/人。税务师事务所非执业税务师按其他人员缴费。

(二)住宿费标准:550元/间(单人间),500元/间(双人间);午餐标准:100元/人/次。深圳外学员统一食宿;深圳内学员食宿请报名时说明。以上食宿费用由学员自理。培训期间的住宿费直接与酒店结算并开具发票;餐费在报到时由中税协统一代收,酒店开具发票。

七、缴费方式

应缴费人员提交《报名回执表》报名的,需立即添加华税李剑微信号:xiaogu1603, 经验证后通过微信转账方式交纳培训费至华税李剑微信,视为报名成功;只提交《报名回执表》但未交纳培训费视为报名未成功。

八、联系方式

中税协教育培训部:乔娇娇、关迎军电话(010)68413988转8410、8405。

华税税务师事务所:李  剑(18601356040),电话(010)64108688转657,传真(010)64108288。

酒店前台电话:0755-27881888。

九、其它要求

(一)参加培训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以便完成报到手续;

(二)本期培训班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19日12:00,补报名须致电中税协教育培训部或华税税务师事务所;

(三)本次培训不安排接站,请参训人员自行前往;

(四)培训班结束15个工作日后,中税协会员可登录系统自行打印《学时证明》。

 

附件:报名回执表

附件:报名回执表(深圳).docx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

2018年10月18日


友情连接:

黑ICP备09099868号-1    公网安备 23010302000725    法律声明 |版权所有: 黑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站建设技术支持 : 黑龙江信息港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