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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涉税专业实务“双师型”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中税协秘发〔2019〕0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行业产教融合工作规划(2018-2022)》,深入推进税务师行业与院校的产教合作,建设行业与院校双向师资队伍,满足院校财税专业教师提升涉税实务课教学水平和相关教学能力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精神,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将于7月14日-19日在吉林省长春举办“涉税专业实务双师型师资培训”,通过培训遴选一批既有专业理论又精通实务操作的优秀教师,更好地服务院校实务课程教学、税务师行业后续教育以及实务课题研究。培训班由税务师行业和院校知名专家联合授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协办单位:长春税苑教育培训学校

二、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715日报到,716-18日上课,19日返程。

培训地点:长春亚泰大饭店(长春市人民大街1968号)。

三、参加人员

培训班人数约80人,主要面向全国院校财税专业骨干教师,及少量税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

四、培训内容与授课专家

(一)新形势下税务师行业发展的路径与选择——李林军(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二)涉税服务咨询与税务沟通技巧——艾华(湖北华政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三)金三系统征税流程管控思路——丁芸(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实务专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四)金融业、建筑业涉税业务标准——董国云(北京华政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

(五)涉税专项业务案例分析(企业合并、企业分离、资产收购、股权收购)——蔡昌(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税务管理系主任、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会计学博士)

(六)股权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的税务实务案例分析---王培(致同(中国)税务合伙人、北京某区税务局原副局长、多所院校税务专硕导师)

(七)“双师型”教师培养研讨会(晚上)

五、相关说明

(一)培训费1600//期(含培训费、资料、教务管理),由长春税苑教育培训学校开具发票。

(二)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培训结束颁发由中国注册税务协会用印的“涉税专业实务‘双师型’师资培训证书”。

六、报名方式

(一)请将信息填写完整,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回执发送至电子邮件:ksb@cctaa.cn

(二)确认报名成功后,我们会和您邮件确认。届时请注意查收。

七、缴费开票

培训费、食宿费报到时现场交费,培训费由承办单位开票,食宿费由入住酒店开票。

八、联系方式

中税协:葛   010)68413988转8705

黄宏斌 010)68413988转8402(分机)     010-68459608(直拨)

电子邮件:ksb@cctaa.cn

九、其它事项

(一)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班要求(不足40人),将取消本次培训班,中税协将提前1周通知已报名人员。已报名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班者,也应提前一周告知。请尽量延后订票或在71日后向电话确认。

(二)参加培训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以便完成报到手续。

(三)本期培训班报名截止时间为7118:00,补报名须致电中税协联系人。

(四)本期培训班不安排接站,请参加培训的学员自行前往。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

2019年5  28

附件:

1、关于参加涉税专业实务“双师型”师资培训班的函

2、‘双师型’师资培训班报名回执单

 

 

附件1

         关于参加涉税专业实务“双师型”师资培训班的函

尊敬的       老师:

为贯彻落实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行业产教融合工作规划(2018-2022)》,深入推进税务师行业与院校的产教合作,建设行业与院校双向师资队伍,满足院校财税专业教师提升涉税专家实务课程教学水平和相关教学能力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精神,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将于7月14日-19日在吉林省长春举办“涉税专业实务双师型师资培训”,培训班由税务师行业和院校知名专家联合授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承办单位:长春税苑教育培训学校

二、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715日报到,716-18日上课,19日返程。

培训地点:长春亚泰大饭店(长春市人民大街1968号)

三、参加人员

培训班人数约80人,主要面向全国院校财税专业骨干教师,及部分税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

四、培训内容与授课专家

(一)院校专业课教师融入税务师行业发展的路径与选择——李林军(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二)涉税服务咨询与税务沟通技巧——艾华(湖北华政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三)金三系统征税流程管控思路——丁芸(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实务专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四)金融业、建筑业涉税业务标准——董国云(北京华政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

(五)涉税专项业务案例分析(企业合并、企业分离、资产收购、股权收购)——蔡昌(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税务管理系主任、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会计学博士)

(六)股权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的税务实务案例分析(致同(中国)税务合伙人、北京某区税务局原副局长、多所院校税务专硕导师 王培)

(七)“双师型”教师培养研讨会(晚上)

具体培训议程另行通知。

五、相关说明

(一)培训费1600//期(含培训费、资料、教务管理),由长春税苑教育培训学校开具发票。

(二)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培训结束颁发由中国注册税务协会用印的“涉税专业实务“双师型”师资培训证书”。

六、报名方式

1、请将信息填写完整,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回执发送至电子邮件:ksb@cctaa.cn

2、确认报名成功后,我们会和您邮件确认。届时请注意查收。

七、缴费开票

培训费、食宿费报到时现场交费,培训费由承办单位开票,食宿费由入住酒店开票。

八、联系方式

中税协:   010)68413988转8705

黄宏斌 010)68413988转8402(分机)     010-68459608(直拨)

电子邮件:ksb@cctaa.cn

九、其它事项

(一)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班要求(不足40人),将取消本次培训班,中税协将提前1周通知已报名人员。已报名但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班,应提前一周告知。请尽量延后订票或在71日确认后订票。

(二)参加培训人员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件,以便办理报到手续。

(三)本期培训班报名截止时间为7118:00,补报名须致电中税协联系人。

(四)本期培训班不安排接站,参训学员自行前往酒店报到。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

2019年5  28

 

附件2

          ‘双师型’师资培训班报名回执单

单位名称

发票抬头

纳税人

识别号

人员

姓  名

性  别

部  门

职务/职称

手  机

邮  箱

备注:

说明:

1、请将信息填写完整,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回执发送至电子邮件:ksb@cctaa.cn

2、确认报名成功后,我们会和您邮件确认。届时请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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