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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税协《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黑注税发[2013]10


黑龙江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黑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关于转发中税协《关于转发<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修订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

 

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事务所:

现将中税协《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中税协发〔20139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熟悉修订后的报表项目,尤其要注意改动较大的表2、表4和表6有关内容,以保证正确填报有关信息,顺利完成报送工作。现将修订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报表修订内容

1XX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统计表(表1

备注栏改为“委托人户数”;“法人代表(所长)姓名”改为“法定代表人(所长)姓名”;将“出资人数”改为“股东人数”。为使报表更清晰明了,要求有限所与合伙所分别填列。 

2XX年度注册税务师行业人员情况统计表(表2

合并原有栏目“中专”和“高中及以下”为“大专以下”;“60岁以上”改为“61岁以上”;“人员总数”改为等于“执业注册税务师人数”与“其他从业人员”之和;“具有其他专业服务资格的从业人员”栏目下增设“事务所内非执业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和“律师”四栏;增加“政治面貌”栏目,下面分设“中共党员”、“民主党派”两个子目;“备注”栏目下增加“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两个子目,每项下增加“全国”、“省”、“市”和“县”四小项。

3XX年度税务师事务所机构情况统计表(表3

删除 “变更项目”中“有限转合伙”、“合伙转有限”两栏;在“税务师事务所分公司”子项中增加 “分公司注销数”;改“机构数”为“分公司总数”,列“人员总数”之前。

4XX年度注册税务师行业收入情况汇总表(表4

报表名称中,去掉“经营”字样;在“主营业务”中分设“涉税服务业务小计”和“涉税鉴证业务小计”;涉税鉴证业务中增列“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业务”改为“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删除“其他业务”下的四个子目;“支出总额”中增加 “其他支出”;删除“利润总额”下的两个子目。

5XX年度税务师事务所规模情况统计表(表5

报表名称由“注册税务师行业经营规模情况统计表”改为“税务师事务所规模情况统计表”;“其他业务收入”中删除“业务”字样;去掉“备注”栏。

6XX年度注册税务师行业鉴证业务情况统计表(表6

修改“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业务”为“调增应纳所得税额”与“调减应纳所得税额”之和,相应替换第三栏至第六栏的“调增应纳税额”、“其中:调增应纳所得税税额”与“调减应纳税额”、“其中:调减应纳所得税税额”栏目;增加四项涉税鉴证业务“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鉴证业务”“企业注销税务登记税款清算鉴证业务”“研发费加计扣除鉴证业务”等;“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业务”改为“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删除“鉴证业务收入合计”。 

二、上报时间及要求

6的上报时间由每年的731日改为331日,与表1—表5的上报时间一致。修订后的报表将于201431日启用。请各事务所于2014320日前上报完毕。

 

 

附件:

1、《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中税协发〔201394号)

2XX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统计表(1)

3XX年度注册税务师行业人员情况统计表(2)

4XX年度税务师事务所机构情况统计表(3)

5XX年度注册税务师行业收入情况汇总表(4)

6XX年度税务师事务所规模情况统计表(5)

7XX年度注册税务师行业鉴证业务情况统计表(6)

 

 

 

 

黑龙江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黑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31126

注:附件已上传至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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