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税协关于举办《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培训班的通知
中税协发[2010]061号
关于举办“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熟练掌握核心企业会计准则,重点把握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准则差异的处理办法,提高行业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将举办“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一、培训内容
1、 1、资产类准则会计与税法差异分析
2、 2、投资类准则会计与税法差异分析
3、 3、负债类准则会计与税法差异分析
4、 4、收入类准则会计与税法差异分析
5、 5、《会计调整》准则解读
6、 6、企业所得税相关税法难点诠释及最新政策解读
二、 二、培训时间
2010年6月6日—12日(6月6日报到,12日返程)
三、 三、培训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北路515号)
四、 四、参加人员
税务师事务所所长、业务骨干、师资人员
五、 五、收费标准
食宿费:220元/人/天
培训费:500元(含教师授课费、讲义和教材费用、教室使用费用等)
六、 六、联系人
黑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于雷
联系电话:0451-82552987
七、 七、具体要求
1、请各地方协会按照名额分配表积极做好参加培训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认真填写报名统计表(见附件1、2)。
2、为使培训班顺利进行,便于安排食宿,各地方税协务必于5月25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传真或电邮告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培训部。凡逾期未上报的地区视为自动放弃。
3、培训班6月6日报到当天将在南京和扬州火车站、南京机场接站,需接站的人员,请提前将抵达航班、车次电传扬州税院联系人。如有提前报到的请按所给地址自行前往。往返机票(车票)请自理。
报到当天开通的接站电话:
(1)南京机场:13952796377
(2)南京火车站:13952796379
(3)扬州火车站:13952755617
4、凡已缴纳2009年度会费的个人执业会员,免收培训费。凡参加培训的学员请携带《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执业会员证》,以便记录培训学时。
5、为加强培训班管理,参加培训人员在5人以上(含5人)的地区,请指定一位参训人员做联络人。
附件:
“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培训班报名统计表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工 作 单 位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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