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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中税协发《关于举办“房地产企业税收专门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中税协发[2010]080

关于举办“房地产企业税收专门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针对房地产企业税收政策操作难度大、政策性强的特点,帮助行业从业人员对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现行政策和代理工作有深刻地认识和理解,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决定举办“房地产企业税收专门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一、培训内容

1、     1、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

2、     2、房地产企业相关法律规定;

3、     3、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政策分析;

4、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及应用

指南解读。

二、    二、培训时间

    201071218日(712日报到,18日返程)。

三、    三、培训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北路515

号)。

四、   四、参加人员

   税务师事务所所长、业务骨干。

五、   五、收费标准

   食宿费:220//天;

   培训费:500元(含教师授课费、讲义和教材费用、教室使用费

用等)。

   六、联系人

   黑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于雷

   联系电话:0451-82552987     

七、   七、具体要求

   1、请各地方协会按照名额分配表积极做好参加培训人员的报

组织工作,认真填写报名统计表(见附件12)。

   2为使培训班顺利进行,便于安排食宿,各地方税协务必于73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传真或电邮告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培训部。凡逾期未上报的地区视为自动放弃。

   3、培训班712日报到当天将在南京和扬州火车站、南京机场接站,需接站的人员,请提前将抵达航班、车次电传扬州税院联系人。如有提前报到的请按所给地址自行前往。往返机票(车票)请自理。

报到当天开通的接站电话:

1)南京机场接站人:13952796377

2)南京火车站接站人:13952796379

3)扬州火车站接站人:13952755617

4、凡已缴纳2009年度会费的个人执业会员,免收培训费。凡参加培训的学员请携带《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执业会员证》,以便记录培训学时。

5、为加强培训班管理,参加培训人员在5人以上(含5人)的地区,请指定一位参训人员做联络人。

 

附件:

1、“房地产企业税收专门业务”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房地产企业税收专门业务”培训班报名统计表

 

  

二○一○年六月一日

附件2

“房地产企业税收专门业务”培训班报名统计表

 

序号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

学历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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