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 训 通 知
更新时间:2010-11-30 16:25:00 来源:黑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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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税务师事务所:
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工作定于十二月十二日至十五日进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科目及地点
本次培训以房地产行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及企业所得税清算为主,培训地点设在南岗区文庙街十号省军区八一宾馆(原军工院内)。
二、 培训对象及时间安排
各事务所在册的执业注册税务师及业务骨干必须全员参加本次培训,十二月十一日为全天报到时间,十二日至十五日为培训时间。
三、 收费标准
培训费用每人300元(不含差旅费、食宿费)。住宿人员80元/天,饭费70元/天(早餐10元、午餐30元、晚餐30元),为保证学习质量及时间统一,哈市所有参培人员午餐必须统一在宾馆用餐。
本次培训将作为事务所等级评定及年度检查的一项重要考核标准,请各事务所认真对待,合理安排时间,保证人数及质量落实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培训。
黑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