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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税协秘发[2011]002号《关于对地方税协组织境外培训班意向进行调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省税协要求各单位根据自己单位的人力、财力等实际情况自愿报名参加,对报名参加境外培训的单位请务必于2月18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省税协培训部。

        省税协将根据上报情况协调中税协统一安排行程。

黑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日

附件:《关于对地方税协组织境外培训班意向进行调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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