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求<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和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求<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和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事务所:
国家税务总局起草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和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研究,动员注册税务师与其他从业人员阅提意见,并于11月20日前报省税协。
黑龙江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5年11月9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求《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
和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税务总局起草了《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和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并拟通过税务部门规章形式发布,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税务总局网站
网址:http://www.chinatax.gov.cn,进入主页点击“《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和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shuiwulaw@163.com
4.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邮编:10003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日。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