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黑龙江省注册税务师行业 优秀事务所所长(总经理)的通知
黑税协发〔2021〕20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队伍建设和自律管理规定要求,表彰坚守准则、诚信执业、恪尽职守、表率作用突出的税务师事务所所长(总经理),推进我省税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经省税务局领导同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研究决定,在全省税务师行业评选优秀税务师事务所所长(总经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受纳税人信任和好评,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
2.自觉接受税务机关和中税协、省税协的监管和指导,组织员工积极参加中税协、省税协组织的各项活动。事务所守法经营,诚信执业,服务优良,近三年未受到税务机关处罚和省税协惩戒,员工无违法不良纪录。事务所2019、2020、2021年度经营收入均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认真履行会员义务,按规定缴纳会费,年度检查合格。
3.事务所内部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严格财务管理、账目清楚,无隐瞒营业收入行为,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等各项费用,社会形象良好。
4.模范遵守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自律《承诺书》中各项承诺,带领员工开拓创新,努力进取,奉献社会,为推进全省税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评选要求
为切实开展好全省税务师行业优秀事务所所长(总经理)评选工作,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于颖哲同志任组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和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
1.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税务师事务所填写《黑龙江省注册税务师行业优秀事务所所长参评登记表》,按要求时限报送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报送截止日期:2022年3月15日。
2.认真做好评选工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成立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评选工作。对入选的优秀事务所所长(总经理),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将在协会网站和微信群予以公示并发布评选结果。
3.总结表彰。根据工作及疫情防控情况,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将适时召开表彰大会,为入选的优秀事务所所长(总经理)颁发荣誉证书。
特此通知。
附件:/《黑龙江省注册税务师行业优秀事务所所长(总经理)参评登记表》.doc
黑龙江省注税务师协会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