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行业自律合规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黑税协发〔2026〕10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按照中税协《2026年税务师行业不正之风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中税协发〔2026〕10号)要求,为切实规范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行为,强化行业自律,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税协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税务师行业开展自律合规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整治工作重要意义
各税务师事务所要坚持党建引领,强化“一岗双责”,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将党建与作风整治、质量控制深度融合,切实把本次专项整治作为理顺行业秩序、防范执业风险、擦亮行业口碑的重要举措,务实推进各项整治任务,不搞走过场、不做表面文章,确保整改落地见效。各事务所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牵头抓总,统筹全所排查整改,层层传导责任,带动全体从业人员自觉遵规守矩、规范执业行为。
二、聚焦整治重点,全面排查整改突出问题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将纳入2026年行业自律检查工作要求,各税务师事务所要严格对照本通知要求,聚焦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逐项排查、逐项整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整改实,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整治工作:
(一)失信经营行为。违背协议约定,不按时、保质交付业务成果;虚假宣传、歪曲税收政策、夸大业务胜任能力,欺骗客户与合作方;恶意诋毁同行声誉、捏造虚假信息损害竞争对手信誉等。
(二)恶性竞争乱象。恶意压价、商业诋毁,扰乱行业公平竞争秩序;窃取商业秘密,破坏行业合作生态等。
(三)违规执业问题。违反法律法规、基本准则及道德守则;出租出借资质、违规挂靠执业;超范围执业、无证执业、冒用资质;未执行必要程序、抄底稿、走过场;出具不实、不当涉税报告,发表不当意见;隐瞒重要信息、配合企业造假、通同舞弊等。
(四)行贿送礼陋习。向税务干部等公职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宴请消费,搞不正当利益勾兑,谋求违规利益;违规聘用离职、退休税务人员,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向服务对象管理人员输送利益,以不正当手段谋取项目中标及业务续约等。
(五)行业自律淡薄。不遵守协会章程,不履行会员义务;不配合行业监督检查,无视行规行约等。
三、明确实施步骤,有序推进整治工作落地
根据中税协统一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推进,各税务师事务所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有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2日—4月30日)。各税务师事务所要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组织全体从业人员学习本通知精神,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明确整治重点、实施步骤和工作责任,营造从严整治、主动整改的浓厚氛围,确保每一位从业人员知晓整治要求、参与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6月30日)。各税务师事务所要对照整治重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实行“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9月30日)。省税协将结合年度自律检查工作,对各税务师事务所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和专项督导。对排查出的问题,将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顶风违规,以及自查工作弄虚作假的,将依规采取行业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移交税务机关及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各事务所要积极配合抽查督导工作,主动提供相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四)巩固总结阶段(10月1日—10月25日)。各税务师事务所要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整治成效、存在不足,进一步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执业规范和风险防控机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10月25日前,要将整治工作总结报送省税协。
四、强化工作要求,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税务师事务所要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统筹推进本所整治工作,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税务师事务所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作为直接责任人,全面落实自查整改要求,确保诚信守法经营。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税务师事务所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引导从业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规范执业行为,营造诚信执业、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
联系人:高天兵
联系电话:0451-87860630
黑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