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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认定促进注税行业规模和质量双丰收

        为提高注税行业优质事务所的社会信任度和影响力,增大无形资产,降低税务师事务所在某些业务领域的执业风险,提高行业集中度,推动行业更好的向市场化、规模化发展,根据中税协2009年11月发布的《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要获得A级~AAAAA级相关级别的认定,税务师事务所必须要有一定的执业资质、经营规模及业绩、职业规范和社会诚信、内部管理等各类合乎要求的硬指标,才能达到等级认定的条件。我国地域广阔,地区与地区之间经济发展并不平衡,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税务师事务所发展也千差万别,相互间的规模和质量差距相去甚远。现在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的出台,从以下三个等级认定原则上会促进注税行业在规模和质量的双丰收,从而推动注税行业向做大做强的目标前进。
        一是等级认定“多刀切”的原则。中税协下发的《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要求各地方税协,在结合本地区税务师事务所实际情况下,制定相关的等级认定标准。这个要求解决了全国各地经济水平发展不平衡带来的矛盾,让具体等级认定标准应和当地实际情况相适应。比如,沿海和内地不能同样使用一个标准,不论从经营规模、经济营业绩、社会诚信、职业规范和内部管理等,沿海和内地的事务所都不可同日而语。同样级别的认定可能包含不一样的内容,这是正常的现象。全国“一刀切”的认定标准,会让大部分的事务所排除在等级认定之外,也有勃于等级认定的初衷。因此,各地等级认定标准的制定,只要是在中税协《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多刀切”的原则之内,让大部分的事务所都能参加这个等级认定,等级认定的最终目的就能达到。
       二是等级认定“定而不死”原则。根据《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和《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一经认定,并非“一定终生”,而是要通过每年的等级年审,审核相关的条件,是否还能达到现有等到级的标准。如果还能达到要求,就是通过等级年审,如果不能达到要求,或者已经不具备认定的条件,应当撤销或者是降低已认定的等级标准。这就是等级认定的“定而不死”的原则,让认定等级“活”起来,其最终的目的还是要促进各税务师事务所不断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经营规模和经营质量。在让认定等级“活”起来的时候,也要注重不能过度地把等级认定变化成唯一的事务所认定手段,还应配合其他有益于事务所发展的方法和方式进行有效的引导,让注税行业走上良性循环发展的道路。
        三是等级认定“共同参与”原则。没有达到等级认定资格,或者没有进行等级认定申请的事务所实则都是等级认定的范畴。首先,税务师事务所理论上不论大小,都是广泛的社会中介机构,高级别的事务所定会定位于高端的业务,对于灵活性较大的服务性业务是小级别事务所的长项,相信高等级别的事务所,不会用高成本来招揽低端业务,这就让一些小型的事务所有业务空间可言;其次是,小事务所是船小好掉头!高等级高级别的事务所是注税市场上的“航母”,它虽然战斗力强,抗风险能力强,但它没有小舰的灵活机动,没有小型事务所的个性化服务来得及时有效,在没有达到等级认定标准的条件下的小所,也能发挥自己的特色和长处;再次是等到有一天小所成长发展成一个大所,等级认定也就和小所有了关系,今天等级认定的大所不就昨天的小所吗?为此,事务所等级认定,是事关每一个事务所利益,也是注税行业共同发展的大计,不论大所和小所都要从思想和行动都重视起来,为整个注税行规模和质量的双丰收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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