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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税协在扬州税务进修学院举办“特别纳税调整政策分析”培训班

        2010年9月24日—29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在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举办了“特别纳税调整政策分析”培训班。这是中税协2010年举办的第八期培训班。来自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税务师事务所所长、业务骨干以及中税协部门工作人员共191位参加了为期5天的培训。
  中税协副秘书长赵申年、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副院长朱诗柱同志出席开班仪式。朱诗柱副院长致欢迎词,赵申年副秘书长做学习动员并对参训学员提出学习要求,同时就本期培训班报到和参加学习的人员情况做以通报。
  一、本期培训班共开设8门课程。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夏光宇副处长以“同期资料管理、预约定价安排的管理”为题向学员们介绍目前企业在准备同期资料时所要关注的问题,使企业及中介机构能够向税务机关提供符合要求的同期资料。同时,还结合近年的典型案例着重介绍企业申请预约定价安排时所要权衡的利弊,并从企业的角度出发,介绍如何配合税务机关做好预约定价安排的管理。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张辉教授向学员们讲授“成本分摊协议的管理”、“转让定价调查与调整”、“受控外国公司的管理”和“一般反避税管理”。宋兴义老师以“国际避税与反避税概述”为题对特别纳税调整的基本理论及基本概念做总结性介绍。韩凌宇老师就融通资金与资本弱化所涉及的理论及基本概念向学员们做出详尽的解释,对所涉及的政策进行分析。
  学员们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了有关特别纳税调整各项业务的相关政策,使他们能够在今后的工作中配合与税务机关共同做好特别纳税调整的税务管理工作。
  培训班结束后,参训学员对五位授课教师的授课内容进行了评价;同时,还对本期培训班整体安排进行了评价。
  二、本期培训班中税协共向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协(含西藏)分配220个参训名额,报名202人,实际报到191人(含中税协工作人员3人)。其中,北京、天津、河北、吉林、上海、福建、湖北、湖南、贵州、云南、厦门、深圳12个地方税协在中税协分配的名额指标之外,又向中税协申请了额外名额以满足会员参加培训需求。浙江、新疆、宁波3个地方税协完全按照中税协分配的名额指标组织学员参加了培训。但也有15个地方税协没有按照分配的名额指标足额派人参加学习。内蒙古、黑龙江、重庆、青海、宁夏等地方税协及西藏行业主管部门未组织学员参加本期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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