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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风险防范相关问题研究》开题会在京召开

        为落实中税协2011年工作要点的要求,《税收风险防范相关问题研究》开题会于2011年3月11日上午在北京召开,相关课题研究工作正式启动。参加开题会的有中税协副秘书长王秀,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夏日红处长、大企业税收管理司贺连堂处长和电子税务管理中心袁立炫处长,以及课题组和协会业务援助部的全体人员。

        王秀副秘书长主持开题会时强调:为贯彻中央关于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和统战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组织部的具体要求,认真落实总局党组对进一步做好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建工作、统战工作和行业发展工作的具体部署,业务援助部结合税务机关改革创新的实际,针对税务机关开始采用的以税务风险评估为基础的风险导向型税务管理模式,提出了组织开展税收风险防范课题研究的建议,得到了协会领导和总局有关部门的肯定与支持。本课题的研究涉及管理理念的更新、管理模式的改革、管理方法和手段的优化,研究的视角和方向一定要把握好。

        会上,课题组负责人丁芸教授详细讲解了课题大纲;总局的三位处长对课题的确立和研究方向予以肯定,对课题研究涉及的内容从不同方面和角度提出了有见地、有价值的原则调整意见:

        一、“税收风险”的外延太大,建议改为“企业税务风险”或“涉税风险”为宜。课题研究有没有意义和价值,关键看是不是既有实际结论又能指导现实。

        二、删除对税务部门税收执法风险和防范措施直接研究的内容。理由如下:1、执法风险包含于税务机关征管活动的全过程,由于非执法者的客观限制以及随时的变化,若想准确概括其风险点几乎不可能;2、帮助企业建立税务风险管理机制,以实现企业的自我税务风险管理,实际上就是在降低税务部门的执法风险;3、促进纳税人的税收遵从,维持社会对税法的信任,提升公民对税法的信心,帮助税务机关发现税收遵从度方面存在的隐患,协助税务机关提升判定纳税人税收遵从度高低的能力都是在降低税务部门的执法风险。因此,税务机关执法风险不应包括在研究范围内。

        三、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借鉴OECD协定、SOX法案和COSO内部控制框架的原则进行研究。重点可参考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分布的《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总局印发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内容。

        四、以纳税人税务(涉税)风险的研究为重点。不倚重“纳税评估”等旧有的技术方式,管理要前移,避免“新瓶装旧药”,要“良药治未病”。不就风险谈风险,把税务风险置于纳税人财务管理活动的全过程,把涉税风险融于纳税人全部的风险管理之中。注重纳税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税务控制要有别于其它控制,尤其特别要区别于财务控制。

        五、在税收征管的工作中,过去税务机关搞征管查,忽略了促进纳税人税法遵从的内容。对存在的涉税风险纳税人自己的核定和税务机关的核定,今后两方面都要加强。在税收征管人力不足的情况下,怎样提升税务机关的能力,由税务机关聘请社会中介力量协助的做法国外有先例,本课题对此要进行相应的研究。

        六、建议结合涉税风险控制软件的使用,研究信息技术在产生和防范涉税风险中的相关问题。

        会后,课题组将结合开题会上提出的原则调整意见,在研究、借鉴、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尽快拿出修改后的课题大纲,再进一步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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