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动态

中税协在京召开《注册税务师业务指导目录》编制工作座谈会

         2011年3月15日,中税协在京召开了关于编制注册税务师业务指导目录的座谈会。为此,特邀请了安徽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胡凤玲、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处长屈刚、北京金华融税务师事务所所长王培和北京国嘉亚太税务师事务所政策法规部经理杭小莉出席本次座谈会。会议由中税协副秘书长王秀主持,准则部主任张培森、业务援助部全体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首先王秀副秘书长强调,为了进一步扩大注册税务师行业市场空间,为注税行业拓展新业务领域提供参考信息、工作思路,也为了向社会公众宣传注册税务师行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所提供的涉税专业中介服务的全部业务领域,并规范各项业务从业标准,中税协决定着手编制《注册税务师行业业务指导目录》。此目录既要包括原有的法定业务,也要包括已经开展的业务和需要进一步拓展和开发的新业务。这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都很强的工作,希望各位参会代表能对业务援助部提交会议讨论的《注册税务师业务指导目录(框架)》(以下简称《目录(框架)》),多提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随后洪希娜主任对《目录(框架)》做了说明。该《目录(框架)》是根据2010年开展的《注册税务师行业业务开展情况调查》(以下简称《业务调查》),在分清注册税务师行业业务类别,统一业务分类概念的基础上,结合中注协《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2010年)》的撰写方式草拟的,是对《业务调查》的补充和完善。该《目录(框架)》包涵了《业务调查》中的84个项目,其中,涉税鉴证业务63项,涉税服务业务21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注册税务师涉税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和《注册税务师涉税服务业务基本准则》的分类方法,又将涉税鉴证业务中的63项业务按纳税申报类、涉税审批类和其他涉税鉴证三类进行划分;涉税服务业务中的21项业务按税务咨询、申报准备类、涉税代理类和其他涉税服务四类进行划分。对于每一项业务,将其所涉及的依据、属性、内容、报告使用者、委托人、专业胜任能力要求、从业资质、执业准则、业务开展情况等逐项进行列示。此外,准则部张培森主任提出编制《指导目录》还应结合准则体系,将高端业务、政府购买、风险控制等内容融入其中。

        与会代表普遍认为,中税协组织《指导目录》的编写,是促进行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指导目录》的出台,必将会指引税务师事务所评估自身能力,拓展自身业务范围。

        现将主要意见及建议汇总如下:
        一、对于《指导目录》的分类方式,各位代表普遍认为应选用一种更为合理的方式将涉税业务进行分类,以便能更全面、系统的反映业务开展情况。如,按税种进行业务分类,将与税收优惠有关的业务单独分类,审批与备案类业务分开等。具体分类方式还有待进一步探讨。

        二、对于《指导目录》中具体项目的涵盖,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主张现阶段不应贪多,不用全面覆盖事务所补充上报的业务内容;另一种意见则认为作为行业指导性文件,具体项目应尽量细化。

        三、从业资质的要求应有利于行业发展,一般业务只要是取得执业资格的注册税务师均可承接,只对特定高端业务另外提出具体承接要求。如:资本市场业务要高等级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才能承接。

        四、部分业务名称有待核实。

        会后,与会代表还将协助中税协完成以下工作:一是补充《指导目录》的具体作用;二是对《指导目录》业务项目的分类方式提出具体意见;三是对每项业务的具体内容进行补充、细划。中税协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提交业务援助委员会讨论。


友情连接:

黑ICP备09099868号-1    公网安备 23010302000725    法律声明 |版权所有: 黑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站建设技术支持 : 黑龙江信息港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