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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明确思路 努力开创督察内审工作新局面

    3月15日-16日,全国税务系统督察内审工作会议在上海召开。这次会议的主题是,总结税务系统督察内审机构组建以来的主要工作,研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思路,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务。按照“开好局、起好步”的要求,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积极探索,扎实工作,努力开创督察内审工作新局面。税务总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总局纪检组组长冯惠敏同志到会并讲话。
  冯惠敏指出,自2008年税务系统机构改革以来,各地税务机关督察内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加强督察内审工作的决策部署,边组建、边培训、边工作,努力克服人员到位时间短、工作任务重的困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工作作风,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有效实施税收执法检查和内部审计,扎实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积极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不断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付出了艰辛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
  冯惠敏强调,做好税务系统督察内审工作,首先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加强督察内审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督察内审工作是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必然要求,是深化税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行政监督的客观需要,是深化依法治税、促进依法理财的有效途径,是强化税收风险管理、完善内控机制的重要举措。
  其次,要把握定位、明确思路,充分发挥督察内审的职能作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税务系统督察内审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深入开展税收执法监督、财务审计监督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健全制度机制、强化成果运用,有效发挥职能作用,全面开创督查内审工作新局面,为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冯惠敏指出,贯彻上述总体要求,各级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总局的各项工作部署,牢牢把握并自觉做到“三个必须”,不断提高督察内审工作水平。一是必须坚持工作原则。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是开展督查内审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要本着对国家税收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将督察内审工作中发现的不足与问题及时反馈给监督对象,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态度促进监督对象保持自身“肌体”的健康。在工作中也要注意发现和挖掘监督对象在税收执法和财务管理方面的经验与特色,积极宣传和推广,发挥引导、示范、弘扬的作用,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见效,促进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二是必须突出工作重点。督察内审工作的核心任务是有效开展税收执法监督、财务审计监督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当前,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加强对中央和总局重大税收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税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财务收支、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内控机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监督检查;积极创新督查内审工作方法;着力健全督察内审工作制度机制;突出强化督察内审工作成果运用。
  最后,冯惠敏强调,各级税务机关要以对税收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督察内审工作的组织领导,自觉主动接受督察内审工作的监督,努力造就高素质、专业化的督察内审干部队伍,推动督察内审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税务总局督察内审司司长冯光泽作了工作报告。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分管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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