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注税行业通讯员的通知
黑税协发〔2013〕06号
各注册税务师事务所:
注税行业是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个新兴的中介机构,其发展、壮大不仅要依靠自身的努力,同时也离不开社会方方面面的理解与支持。实践证明,搞好宣传、扩大影响,不断提升知名度,是目前摆在全省注税事务所面前的十分重要的工作,也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为此,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决定在行业内组建通讯员队伍。现将报送通讯员人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通讯员的基本条件。热爱注税宣传工作、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工作积极勤奋。
二、通讯员要积极向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投稿;向《龙江注册税务师简报》投稿每个季度不应少于1—2篇。
三、省注税协会建立奖励制度。凡在中税协《注册税务师》或其它国家级报刊刊发稿件的,由省协会给予奖励;凡在省、市报刊或其它媒体及上级简报刊发稿件的,省协会年终给予一次性奖励。各注税事务所宣传报道工作情况,省协会年终进行情况通报。
四、各注税事务所原则上要指定和报送1—2名通讯员。A级注税事务所和规模较大的事务所,必须指定和报送1—2名兼职通讯员。请于6月15日前将《注税行业通讯员登记表》一式二份报省注税协会。
附:注税行业通讯员登记表
二〇一三年五月九日
注税行业通讯员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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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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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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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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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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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