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通知
更新时间:2013-06-17 11:43:00 来源:黑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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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税协发〔2013〕07号
各事务所:
现将中税协发《关于开展2013年度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2013]033号,经研究,
自6月1日起,在我省开展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坚持自愿原则。凡符合认定条件的注册税务师可以自愿报名。
二、方法步骤
此项工作从2013年6月1日开始至2013年12月31日结束。共分为五个阶段:即报名、培训、考试、审核、公示和公告五个阶段。(详见网上文件)
三、资格初审。(2013年6月15日至6月30日)
1、注册税务师报名。由本人在网上填写报名表
2、事务所对报名人员进行内部公示
3、税务师事务所进行网上确认
4、将纸质报名表加盖公章报送省税协
资格初审工作,务必于6月30日前完成。
四、考核公示。(2013年6月1日至2013年11月15日)按中税协要求,省税协对三级注册税务师进行考核。特级、一级、二级的培训、考核和公示由中税协负责等级认定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可与省税协会员部联系。联系人:徐艳 87860627
附件:1、 中税协《关于开展2013年度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试
点工作的通知》[2013]033号文件已在省注税行业网上公布,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七日